2012新交通法 扣分规则
◆ 交法扣分新规则:一、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,一次记12分: Dg"O"PpPUK${
●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;'Eed2l(x
●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;,]t6Y}I4d%bri2}4P
●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的;(b?P&EL,Pc6c
●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;
●使用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、行驶证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、行驶证的;}v\,Nj2[AW
●在高速公路上倒车、逆行、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。
二、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,一次记6分:*O|p$]{`#v
●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;
●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%的;Sd)|[]fX0f7]
●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%以上的;I]S7a BZ%h3u
●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;$UK`KIh
●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,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;
●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,未按指定的时间、路线、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; { _D9gm2` YzBw
●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;%|/{.y%q1nbM
●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,或者故意遮挡、污损、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;
●以隐瞒、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。
三、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,一次记3分:V `0Vi-pO#T
●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%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;C`X'c$s
●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的;
●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;